发布时间:Jul 19, 2022 转载处:珠海市文化馆
本文来源:广东省文化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与《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由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广东省文化馆主办的2022年“在粤·好家风”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将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活动面向全省范围开展,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岭南优良家教家风,立体展现广东家庭生活的百年新迁和新时代好家风家教建设成就。
一、活动主题
在粤·好家风——我们的家生活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馆
三、征集时间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至10月20日(星期四)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内容
从不同角度、层面体现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孝爱和乐、亲善教子、勤俭自强、清正廉洁、诗礼传家等好家风主题的作品,具体征集方向如下:
1.家传统·我家的家训家规
家训家规是祖辈对子孙后代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作品可通过第一视角讲述自己家族世代传承的家训或长辈身上的典型事例,或哪些新时代精神影响着自己家庭的家风面貌,展现出良好家风建设的深远意义。
2.家滋味·我家的甜蜜生活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起点,父母的言传身教尽在细微之中。或是餐桌前的礼仪,或是生活的小习惯,或是一道菜肴背后的小故事。作品可结合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分享自己的家教家风故事,呈现当下中国家庭的美好生活和家庭教育生态。
3.家印记·我家的历史见证
从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到如今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时代都有记忆;家庭生活中从旧时光里的老物件,到新时代的图片影像,可能都珍藏着一段动人的回忆,见证着家庭的历史变迁。作品可通过具体而珍贵的物品与大家分享关于它背后的故事,让美好品德与良好家风世代传承。
(二)征集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主要有文学类、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手工类5种形式。
1.文学类:包括家风故事、家书家信、手账等作品。文章类作品若是纸质版,要求采用A4纸大小,书写美观工整,字数不限;手账类作品需图文并茂。
2.书法类:包括毛笔书法和硬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律为竖式,最大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
3.绘画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漫画等作品,最大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
4.摄影类:作品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作品格式为JPG,照片长边3000像素以上,大小3M以上,不得加字、框,作品的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jpg”。
5.手工类:包括但不限于贺卡、剪纸、编织、旧物改造等趣味手工艺作品。
特别注意:实物投稿作品如绘画、书法、家书、手工类等,统一先以图片形式参加,并附500字以内的内容介绍,阐述其主题意义;入选的优秀作品将由主办方联系获取实物参展及领奖事宜。
五、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整体评审,优秀作品将用于整体活动成果展,并为入选的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奖项设置:
1.最美家风奖1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2.巧手家庭奖1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3.感人印记奖1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六、投稿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征集作品一律以电子版报送,请将作品与报名表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214850124@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必须注明为:“在粤·好家风+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活动咨询联系人:
黄老师 15217639143
刁老师 13433216115
七、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要求为原创,符合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弘扬优秀家风,传播正能量,突出思想性、艺术性和群众性的统一。遵守相关互联网信息发布准则。
(二)投稿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报送人须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第三方权利等法律纠纷,其后果由投稿人自负,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取消作品评奖资格。
(三)投稿作品不得涉及敏感言论、商业广告、个人隐私等信息,凡涉及上述信息的,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投稿人本人承担。组织机构(主办、承办单位)对征集作品享有包括且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并可无偿用于公开展览展示、宣传等公益性推广用途,同时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在粤·好家风——我们的家生活”主题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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