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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排演基地工作实施》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Jul 8, 2022 转载处:


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排演基地工作实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获取文件,并于2022年7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ZB2022-ZC-020FC

项目名称:珠海市文化馆《2022年珠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排演基地工作实施》项目

方式:       

金额(元):¥312,7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12,700.00元。

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2022年珠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排演基地工作实施》服务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简要技术要求:《2022年珠海市群众文艺创作排演基地工作实施》服务一项,具体详见需求。

(2)  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商品包装政府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 (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网( 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 获取文件

时间:2022 7 8日至2022 7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方式:供应商应登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后盖章,连同《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cfbaoming@126.com)。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珠海铖锋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紫荆支行 (购买磋商文件开户行),账号:44354301040017992(购买磋商文件账号)。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1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五、 开启

1.   时间:2022年7月19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开标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   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756-2188180

八、 对本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文化馆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64号(珠海市文化馆)

联系方式:0756-8996088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铖锋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63号三楼302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6-21890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56-2189002

 发布人:珠海市文化馆

珠海铖锋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8日